第63期(108.4.1~108.4.30)108.4.1出刊
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
108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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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支付繳牌照或房屋稅 輕鬆繳稅抽好禮
鼓勵民眾以行動支付工具繳納地方稅,臺北市稅捐處舉辦「行動支付立即PAY 輕鬆繳稅抽好禮」活動,自108年3月27日起至6月2日24時止,凡以行動支付工具繳納臺北市108年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的民眾,就有機會獲得價值300元的獎品,早鳥繳稅還可抽千元商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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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推動繳納證明e申請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基於節能減碳及推動繳納證明e化,自108年起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民眾如有需要繳納證明可利用網路、手機等方式提出申請,該處不再主動寄發紙本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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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提醒屋主增建或使用情形變更要主動申報 以免受罰
臺北市稅捐處為健全稅籍、落實稽徵及維護租稅公平,今年自2月起至11月底止持續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以遏止逃漏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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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4月綜合所得稅輕鬆報課程
活動時間:108年4月11日晚上6:30~8:30
活動內容:
一、晚上7:00~8:30開辦「綜合所得稅輕鬆報」課程。
二、課程開始前(晚上6:30~7:00)舉辦捐發票做公益宣導活動,只要捐出雲端發票,即可兌換宣導品。
聯絡電話:23949211分機165何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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