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電子報  

第135期(114.3.1~114.3.31)114.4.1出刊
 北市稅處設置納保官維護納稅者稅捐權益

Art editor Img

 11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多元繳稅方式真便利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114)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車牌號碼及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或就近向該處所屬12個分處及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申請補發;亦可透過該處稅務全功能自動化服務機(Kiosk),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等驗證身分即可登入進行補發繳款書,同時於螢幕上選按以信用卡(限稅額3,000元以下免簽名案件)、行動支付或台北通APP掃描螢幕上三段式條碼等方式完成繳稅,快速又便利。
(詳閱全文)
Art editor Img
 

 北市稅處結合悠遊付APP消費儲存雲端發票及設定領獎帳戶 有機會拿好禮

為推廣消費全程無紙化,臺北市稅捐處運用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開徵期間繳稅潮流,推廣民眾以各家行動支付繳稅業者之APP繳納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外,並於兩稅開徵期間(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使用悠遊付消費支付及在悠遊付APP綁定手機條碼儲存雲端發票及設定領獎帳戶,就有機會得到100元悠遊付回饋金,落實繳稅、消費一支手機搞定,歡迎踴躍參加。
(詳閱全文)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18 Taipei City Revenue Service
建議使用IE 11.0以上版本之瀏覽器及解析度1024x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