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期(114.11.1~114.11.30)114.12.1出刊
北市稅處設置納保官維護納稅者稅捐權益
114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2月1日止 提醒民眾如期繳納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 114) 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原至11月30日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民眾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者,請儘速向該處所屬分處查詢或申請補發,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除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會被加徵至10%外,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提醒民眾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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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邀您地價稅e化繳納及行動支付儲存雲端發票 加碼送momo幣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為鼓勵納稅義務人e化繳納臺北市地價稅,於114年10月27日至12月4日期間結合momo購物網雙11購物檔期,向民眾宣導e化繳稅與消費以行動支付儲存雲端發票送momo幣,邀請民眾參與「繳稅e化、消費無紙化」的環保新生活。
(詳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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