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處電子報

第99期(111.2.1~111.2.28)111.2.8出刊
北市稅處設置納保官維護納稅者稅捐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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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電動汽機車免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

為賡續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與建構永續發展環境,達節能減碳目標,本市電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
(詳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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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2月份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使用牌照稅簡介課程暨宣導活動

◎活動時間:111年2月17日晚上6:20~8:40
◎111年2月17日晚上7:00~8:40舉辦免費節稅教室!本次課程內容主要介紹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使用牌照稅相關稅法規定,課程開始前(晚上6:20~6:50)舉辦下列活動:
一、捐贈6-24張數之雲端發票,可獲得宣導品1份。【每人限換2個】
二、現場完成雲端發票四部曲關卡,可獲得L夾(2項關卡)或拉鍊袋(全部關卡)1個。【依完成度領獎,不可重複兌領】
◎聯絡人:企劃服務科蔡小姐
◎聯絡電話:23949211分機163
(詳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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