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停止營業之商家如何申請變更房屋稅率?
受疫情影響停業之商家(營業場所),於停業或停用之日起30日內,可填竣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書,向本市稅捐處申請變更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調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2%,以減輕稅負。另可利用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2105310001?ccms_cs=1)或該處「視訊服務雲平台」申請變更及勘查(網址:https://www.services.tpctax.gov.taipei/taxcloud)。
稅捐處 廖小姐 02-23949211分機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