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益信託房屋稅課徵1.2%,需符合哪些要件?
委託人以房屋為信託財產所成立之他益信託,信託關係存續中符合下列要件者,准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1.信託契約明定以委託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為受益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信託房屋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不得處分、出售或移轉於第三人。 2.信託房屋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 3.信託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受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供自住使用之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