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或士林)分署或本處各分處開立繳款書以信用卡刷卡繳納,也可進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亦可在當日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3萬元以下)或銀行繳納。
- 行政執行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書印有QR-Code行動條碼,可於所載繳納期限內掃描該條碼進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繳納。應納金額合計3萬元以下(含本稅、滯納金、執行必要費用),得持下方印有三段條碼之傳繳通知書,於繳納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納。
- 得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手續費30元),匯款單依序填寫「移送機關之名稱」、「移送機關之地址」、「匯款人之電話」、「傳繳通知書正面應納金額」;並將匯票正本連同傳繳通知書影本以掛號寄交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