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代繳稅款若無法提兌時,本處不會再重新扣款,會補寄已展延限繳日期之繳款書,請於收到補發之繳款書後,於所載限繳日期內可透過網際網路(https://paytax.nat.gov.tw/)、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或持該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即不會被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