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請「轉帳納稅」,該如何辦理?
轉帳納稅之約定及終止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辦理,才可於當期生效。 一、線上申辦:納稅義務人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ap.tax.nat.gov.tw/PEFLRX/Ept_Login)、台北服務通或本處網站線上申請,並以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內政部行動自然人憑證驗證,檢附申辦之附件提出申請。 二、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聯填妥存款人資料,加蓋約定扣款帳戶原留印鑑(如原留簽名者請簽名),郵寄或送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 三、填妥「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加蓋約定扣款帳戶原留印鑑(如原留簽名者請簽名)及附上最近1期繳款書收據影本,向存款立帳機構、本處或所屬各分處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