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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住宅房屋稅加價方式?

高級住宅之認定為,房屋為鋼筋混凝土以上構造等級,用途為住宅,經按戶認定房地總價在新臺幣8,000萬元以上者。為合理評定高級住宅的房屋現值,自106年7月起,依下列方式加價課徵房屋稅:

一、在90年6月30日以前建築完成之高級住宅:因適用原房屋標準單價,仍按該棟房屋坐落地點之街路等級調整率(以下簡稱:路段率)加價核計。

舉例說明:

原標準單價為5,080元,依路段率200%加價方式調整後,該高級住宅的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15,240元【(5,080元/㎡×(1+200%)】。

二、 在90年7月1日以後建築完成之高級住宅:因適用103年7月起新標準單價,自106年7月起,改按固定比率120%加價。

舉例說明:

高級住宅適用新標準單價每平方公尺13,200元,依固定比率120%加價方式調整後,該高級住宅之標準單價為每平方公尺29,040元【(13,200元/㎡×(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