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
自111年1月1日起,符合一定條件之遺產稅案件,可申請適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一)適用對象:限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為被繼承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且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之配偶、子女,且未辦理拋棄繼承者。
(二)申請期限: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
(三)民眾利用線上或任一國稅局、各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時,申請人除同意將查得資料由國稅局稽徵機關統一回復外,併同申請稅額試算服務及延期服務,稽徵機關應交付「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收執聯」及「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說明」。
(四)國稅稽徵機關於受理申請後30日,就符合條件者,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確認申報書,經民眾回復確認無誤,即完成申報。不符合者,提供不符合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及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由民眾自行辦理申報。
(五)進度查詢:申請人可於申請後,以下列方式查詢辦理進度:
1.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查詢。
2.臨櫃洽國稅局稽徵機關任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