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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決定書案例

1. 地價稅-
信託土地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地價稅

2. 使用牌照稅1-
逾檢註銷之車輛行駛公共道路,以車主或使用人為處罰對象

3. 使用牌照稅2-
移用他車牌照被查獲,處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2倍罰鍰

4. 房屋稅-
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或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

5. 土地增值稅1-
已重購退稅之重購地於登記之日起5年內,如不符自用規定,仍應追繳已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6. 土地增值稅2-
社會福利機構受贈之土地原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1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因未按捐贈目的使用,追補原免徵土地增值稅及處2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