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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重大推動成果(C房市健全-C3稅制合理-C3-3多戶持有成本提高)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第2季重大推動成果(C房市健全-C3稅制合理)

多屋者適用最高法定稅率

多戶持有成本提高C3-3

目前成果:為因應103 年《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自住房屋的稅率為1.5%至3.6%,臺北市也據此調整房屋稅率,自103年7月起持有2 戶以下者每戶課稅2.4%,3 戶以上者為每戶3.6%,109年5月開徵約12.6萬戶,稅額計17.7億元。目前僅本市、宜蘭縣、連江縣採差別稅率。

未來展望:起造人取得使用執照後,在一年期間已可售出大部分房屋,為期稅制更合理公平,已提案修訂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起造人持有待銷售住家用房屋適用1.5%稅率,由3年縮短為1年,於108年11月20日送議會審議。

發布機關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