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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二級機關,置處長1人、副處長2人、主任秘書1人、專門委員2人。下設5科、5室以及12分處。5科包含企劃服務科、財產稅科、機會稅科、稅務管理科以及法務科;5室則分為資訊室、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12分處分別為中正分處、大同分處、中山分處、萬華分處、信義分處、松山分處、南港分處、文山分處、大安分處、士林分處、北投分處、內湖分處,預算員額831人,組織架構圖如下: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組織圖
處長 副處長 主任秘書 企劃服務科 資訊室 財產稅科 秘書室 機會稅科 會計室 稅務管理科 人事室 法務科 政風室 大安分處 中正分處 內湖分處 中山分處 萬華分處 南港分處 松山分處 大同分處 文山分處 信義分處 士林分處 北投分處

處本部(預算員額數12人):包含處長、副處長(2人)、主任秘書、專門委員(2人)、秘書(2人)、助理稅務員、駕駛及技工共12人。

本處各單位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一、企劃服務科(17人):宣導、管制、服務。

二、財產稅科(20人):地價稅及田賦、土地增值稅及工程受益費、房屋稅及契稅。

三、機會稅科(24人):娛樂稅及印花稅、使用牌照稅。

四、稅務管理科(23人):清理欠稅、欠稅執行、稅務管理。

五、法務科(15人):行政救濟、查緝及違章審理等業務。

六、資訊室(29人):徵課及管制、稅務系統、機器操作。

七、秘書室(49人):文書檔案、事務、出納、採購。

八、會計室(19人):公務預算、會計及決算、徵課會計、統計。

九、人事室(15人):組織編制及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待遇福利。

十、政風室(9人):政風查處、政風預防。

十一、大安分處(67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二、中山分處(67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三、松山分處(44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四、信義分處(47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五、中正分處(41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六、萬華分處(44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七、大同分處(37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八、士林分處(57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九、北投分處(49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二十、內湖分處(56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二十一、南港分處(36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二十二、文山分處(54人):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三股: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及娛樂稅稽徵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