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本部:包含處長、副處長2位、主任秘書、專門委員2位、秘書、助理稅務員、駕駛及技工。
本處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企劃服務科:宣導、管制、服務。
二、財產稅科:地價稅及田賦、土地增值稅及工程受益費、房屋稅及契稅。
三、機會稅科:娛樂稅及印花稅、使用牌照稅。
四、稅務管理科:清理欠稅、欠稅執行、稅務管理。
五、法務科:行政救濟、查緝及違章審理等業務。
六、資訊室:徵課及管制、稅務系統、機器操作。
七、秘書室:文書檔案、事務、出納、採購。
八、會計室:公務預算、會計及決算、徵課會計、統計。
九、人事室:組織編制及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待遇福利。
十、政風室:政風查處、政風預防。
十一、大安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二、中山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三、松山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四、信義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五、中正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六、萬華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七、大同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八、士林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十九、北投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二十、內湖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二十一、南港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稽徵相關業務及欠稅清理。
第三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電作管理。
二十二、文山分處:
第一股: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二股: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印花稅、 娛樂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三股: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等稽徵及欠稅清理相關業務。
第四股:全功能服務臺、轉帳納稅、為民服務、稅務管理、公文管理、人事總務管理及電作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