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後,如需繳納證明,請於繳款日後3至 5 個工作天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e-tax-document)申請並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