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土地的道路用地如果土地使用分區編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而且都市計畫書載明將來由政府以徵收、徵購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者,移轉時即可免徵土地增值稅。另外,臺北市無非都市土地,如持有其他縣市的非都市土地,只要符合:1.供公共設施使用。2.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3.經需用土地人證明等三要件,在徵收前的移轉,也可免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