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主依權利變換分配結果應分配2.5間房地,實際分配2間房地,其中0.5間之土地持分賣給實施者,是否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0.5間之土地持分,可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