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地方稅的優惠為何?
稅目 房屋稅、地價稅 契稅、土地增值稅 現行
規定
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房屋興建中,無需課徵房屋稅。
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更新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取得更新後建築物,於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期間內未移轉,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10年為限。(延長減半徵收實施期限至118年1月31日)
稅目 房屋稅、地價稅 契稅、土地增值稅 現行
規定
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房屋興建中,無需課徵房屋稅。
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更新前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取得更新後建築物,於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期間內未移轉,延長其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10年為限。(延長減半徵收實施期限至1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