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就臺北市議會議員質詢本府研議調降豪宅稅對豪宅戶真大方乙節,特別提出澄清說明,有關本市高級住宅加價方式,原係按該高級住宅所處地點的「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由於在高級住宅核定單價中引用一次路段率作為加價方式,又於房屋現值再依規定乘上一次路段率,引起外界對於路段率重複計算二次有所疑慮。為避免於高級住宅核定單價中,因不同建造地點而有不同建造成本之算法,後續將評估比照別墅型房屋採固定比率加價方式作為核定單價之基準,至於房屋現值將維持路段率之作法以彰顯房屋所在區位之市場價值;後續關於加價比率該如何設定,將廣納各界建言來研擬調整方案,並提報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6年常會審議通過後再據以實施。
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計算公式如下:(1)房屋稅=房屋現值X稅率(2)房屋現值=核定單價X面積X(1 - 折舊年數X折舊率)X路段率(3)高級住宅核定單價=標準單價X(1+路段率±各加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之加減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