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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 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曾瑞珍
  • 聯絡資訊:27534416轉200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繳款書已於9月中旬陸續寄出,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所屬12個分處及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另為方便民眾繳稅,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至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該處更提供多元化繳稅途徑,民眾可使用行動裝置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或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晶片金融卡繳稅;亦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線上查繳稅款,快速又方便。此外,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或下載支援本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相關繳稅方式可至該處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例如於11月4日、5日及6日繳納者加徵應納稅額1%滯納金,11月7日、8日及9日繳納者加徵2%滯納金,餘依此類推,最高至10%,請民眾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就可以申請補發繳款書或稅務諮詢喔!亦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