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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提醒因颱風受災 可減免地方稅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徐嘉穗
  • 聯絡資訊:02-23949211分機191

杜蘇芮颱風撲臺,籲請民眾隨時注意颱風動向並做好防颱準備,注意自身安全。臺北市稅捐處提醒,如有因颱風淹水等災害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可利用該處線上申辦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申請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另該處基於愛心辦稅,也將依有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對受災戶辦理稅捐減免,或輔導納稅人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各地方稅減免規定如下: 

一、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豪雨受損,須修復始可使用或不堪使用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符合要件為:

  (一)受災車輛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可證明車輛有停駛情形者,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修車廠開立之發票或收據及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等相關單位之證明文件申請。

  (二)已向監理機關申請災害受損辦理報廢手續者,該處主動依監理機關資料減免使用牌照稅,並辦理退還溢繳稅款。

二、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按照實際淹水日計算,30日以下,以30日計算,亦即僅淹水1日,房屋稅就可以減免1個月。如因豪大雨或土石流衝擊,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三、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遭受損害,致無法營業,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由分處派員實地勘查,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算查定銷售額,辦理減徵娛樂稅。


民眾如尚有任何疑義,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也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洽詢,或利用該處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