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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提醒因地震財產受損 可減免地方稅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陳麗蘭
  • 聯絡資訊:02-23949211分機191

今日(4月3日)上午臺灣東部外海發生規模7.2有感地震,最大震度在花蓮6強,而臺北市5級,市府各單位立即啟動巡檢,展開查報工作。臺北市稅捐處表示,如有因地震造成財產損失,該處將主動輔導民眾提出申請稅捐減免。


北市稅處提醒,民眾可利用該處線上申辦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申請減免。另該處基於愛心辦稅,也將依有關機關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稅捐減免,或輔導納稅人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相關地方稅減免規定為: 

一、房屋稅:本市受災戶得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本市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113年9月23日前(今年9月22日遇假日,順延至9月23日)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須修復始可使用或不堪使用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可於上班時間透過該處「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諮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也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洽詢或利用該處網站查詢相關訊息。籲請隨時留意餘震並做好防震措施,注意自身安全。臺北市稅捐處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