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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提醒車主如期繳納

  • 發布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曾瑞珍
  • 聯絡資訊:02-27534416轉200

112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 41開徵,繳納期限原至430日止,因適逢例假日及銀行業於51勞動節假,繳納期限順延至52(星期二)112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臺北市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電子傳送服務」,入「車牌號碼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線上查繳稅款,稅額3萬元以下,可於開徵期間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直接到櫃檯繳納,以電話、傳真、網路或親自向該處所屬12個分處及派駐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申請補發。

該處多利用E化繳稅道,眾可使用行動裝置或開立「電子支付帳戶」,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進行線上繳稅;或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此外,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或下載支援本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或台北通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相關繳稅方式可至該處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閱。

該處進一步說明,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1141231車籍登於臺北市之電輛,該處會主免稅期限至1141231不須民提出申請。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透過該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就可以申請補發繳款書或稅務諮詢喔!亦可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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