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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價稅

退稅原因:由一般用地稅率更正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案例:

王○明與配偶於112年8月1日共同申報配偶贈與臺北市1筆自用住宅土地的土地移轉現值,並在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勾選先行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在112年8月25日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忘了在當年9月22日前補送有關文件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一直到112年11月10日繳完全年度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的地價稅後才發現,地價稅如何辦理退稅?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填寫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註明追溯自112年起適用)1份。

(2)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2房屋稅

退稅原因:房屋使用情形變更


案例:

王○同所有臺北市房屋原供營業使用,已於113年5月31日繳納113年全年房屋稅,在113年6月8日變更為自住住家使用,房屋稅如何辦理退稅?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填寫房屋使用情形申報書1份。

(2)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3契稅

退稅原因:撤銷


案例:

王○明與王○同原於113年1月20日訂立買賣契約移轉坐落臺北市中正區○○路○○號房屋,並於113年2月5日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契稅,惟繳納已核定之契稅稅額新臺幣2萬5,000元後,在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前,因買賣雙方意見不合,欲解除房屋買賣契約,應如何辦理退稅?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雙方同意撤銷申請書正本。

(2)原申報契稅所檢附之公定格式契約書正本(印花須貼足)。

(3)原核發契稅繳款書繳納收據正本2聯(含收據聯及收據副聯)。

(4)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4土地增值稅

退稅原因:撤銷


案例:

王先生與劉小姐原於113年1月20日訂立買賣契約移轉座落臺北市中正區○○段○地號土地,並於113年2月5日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惟繳納已核定之土地增值稅額後,在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前,因買賣雙方意見不合,欲解除土地買賣契約,應如何辦理退稅?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雙方同意撤銷申請書正本。

(2)原申報土地增值稅所檢附之公定格式契約書正本。

(3)原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繳納收據正本。

(4)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退稅原因: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


案例:

王太太於112年2月1日出售自用住宅甲屋,土地移轉現值是450萬元,且已繳土地增值稅款50萬元。另於113年3月購入乙屋,土地現值500萬元,應如何辦理退稅?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2)原出售及重購土地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3)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4)原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5)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5使用牌照稅

退稅原因:免稅 


案例:

王○明112年4月1日繳納全年的稅款,於112年5月15日至稅捐處辦理身心障礙免稅。


如何辦理退稅:

使用牌照稅退稅計算至申請免稅前1日,溢繳當年度5月15日至12月31日之稅款,本處會主動辦理退稅;或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繳款書收據聯。

(2)免稅核准函。

(3)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退稅原因:因車輛報廢、停駛、繳銷等異動原因退還溢繳稅款


案例:

王○明112年4月1日繳納全年的稅款,於112年5月15日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


如何辦理退稅:

使用牌照稅退稅計算至申請免稅前1日,溢繳當年度5月15日至12月31日之稅款,本處會主動辦理退稅;或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繳款書收據聯。

(2)監理機關發給之報廢繳銷停駛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1 份。

(3)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退稅原因:失竊車輛退還溢繳稅款


案例:

王○明的車輛於112年6月1日遺失,同日向警察機關報案後隨即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失竊註銷,原已繳納112年全年度使用牌照稅11,230元將計算至5月31日止, 6月1日至12月31日溢繳的使用牌照稅,可以向稅捐處申請退稅。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繳款書收據聯。

(2)警察機關發給之車輛失竊報案證明。

(3)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籍註銷之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

(4)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6印花稅

退稅原因:重溢繳


案例:

大○○○行承攬臺北市操場整建工程,於112年 11 月15日繳納印花稅,因人員異動又於112年12月18日再繳一次,造成重複繳納,申請退還溢繳稅款。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填寫重溢繳退稅申請書1份。

(2)繳納收據正本。

(3)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

7娛樂稅

退稅原因:重溢繳


案例:

大○○坊員工於112年5月1日已繳納112年4月份娛樂稅,惟負責人王○明誤以為沒收到稅單,向本處申請重開繳款書,並於112年5月10日再次繳納112年4月份娛樂稅,造成重複繳納,申請退還重溢繳稅款。


如何辦理退稅:

納稅人可檢附下列文件以線上申辦、郵寄或親至本處或所屬各分處辦理退稅

(1)填寫重溢繳退稅申請書1份。

(2)繳納收據正本。

(3)納稅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退稅帳戶(非採直撥退稅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