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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繳納證明

19.娛樂稅繳納證明
申 請 人 應 備 證 件
代徵人
  1. 負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代徵人統一編號。
代理人
  1.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2. 代徵人統一編號。
  3. 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4. 授權書或委任書。
本案件之作業方式:
無提供此方式口頭答復、 有此項目核發證明、 無提供此方式列印表單
本案件之受理情形:
有此項目全國跨區、 有此項目轄內跨區
 
申請人如屬未成年者應備證件
全功能服務櫃臺作業流程圖
項次 流程圖
十九 申請人以臨櫃申請,全功能服務櫃檯人員審核應備證件後登錄列印申請書並查詢,列印查詢結果加蓋全功能櫃臺證明章交付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