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娛樂稅繳納證明 申 請 人 應 備 證 件 代徵人 負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代徵人統一編號。 代理人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代徵人統一編號。 中央或地方政府核發之核准函,及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公司登記事項證明書(得以加註具結之影本代替正本)。 授權書或委任書。 本案件之作業方式: 口頭答復、 核發證明、 列印表單 本案件之受理情形: 全國跨區、 轄內跨區 申請人如屬未成年者應備證件 全功能服務櫃臺作業流程圖 項次 流程圖 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