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更名更址(房屋稅) 申 請 人 應 備 證 件 納稅義務人 本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非自然人應備證件 代理人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查驗後退還)。 委任人身分證影本。(委任人非自然人者為其應備證件之影本) 授權書或委任書。 本案件之作業方式: 口頭答復、 核發證明、 列印表單 本案件之受理情形: 全國跨區、 轄內跨區 申請人如屬未成年者應備證件 全功能服務櫃臺作業流程圖 項次 流程圖 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