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
課稅方法
娛樂稅代徵人將每月娛樂票券之門票銷售額或收費額按各縣市所規定之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填寫娛樂稅自動報繳繳款書或於網路申報完成自動列印繳款書,次月 10 日前向代收稅款處繳納並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
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娛樂稅代徵人每月應代徵之娛樂稅款,並於月底前填發繳款書送達代徵人,限於次月 10 日前繳納。
臨時舉辦之娛樂活動,不以任何方式收取費用者,應於舉辦前向轄區地方稅稽徵機關報備。項次 項目 法定最高稅率 臺北市徵收率 (1) 舞廳 最高100% 25% (2) 舞場 最高100% 25% (3) 高爾夫球場 最高20% 2.5% (4) 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娛樂項目 最高25%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