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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徵滯納金計算基準表
稅目 加徵滯納金 加計利息
項目 起算日 加徵百分比
使用牌照稅 本稅 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按滯納日數加徵。 每逾3日
加徵1%
最高10%
免加計利息
印花稅(彙總繳納)
地價稅
田賦
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
契稅
娛樂稅
工程受益費 應納費額 同上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