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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Q&A

  • Q:申請電子發票前,要先準備好的事項為何?
  • A:要先準備好工商憑證的營業人才可以申請使用電子發票,未申請工商憑證者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核發。
  •        工商憑證申請資格為:
    1. 依公司法及有限合夥法完成設立登記的公司、分公司、有限合夥及有限合夥分支機構。
    2. 依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的商業。

  • Q:要向哪個機關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 A:
    1. 填寫「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申請書下載: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營業稅/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
    2. 臨櫃或郵寄紙本申請書,向營業地所在的國稅局申辦電子發票字軌號碼。

  • Q: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有疑問時,要向誰查詢?
  • A:營業地址在臺北市的營業人,可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電子發票服務窗口查詢(網頁路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分稅導覽→營業稅→電子發票專區→電子發票服務窗口)

  • Q:小規模營業人(即免開立發票之營業人),可以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立電子發票嗎?
  • A: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僅限開立發票之營業人使用,小規模營業人係開立收據,所以無法開立電子發票。

  • Q: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WEB介面開立電子發票,需要另購置電腦系統或其他設備嗎?
  • A:不用,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WEB介面開立電子發票,無系統建置成本,營業人可快速導入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