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臺北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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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稅優惠詳表
| 稅目 | 房屋稅 | 地價稅 | 綜合所得稅 |
| 法令依據 | 住宅法第22條 「臺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第3條 「臺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評定作業要點」第22點 | 住宅法第22條 「臺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第3條 | 住宅法第23條 |
| 優惠內容 | 減徵為稅率1% (原稅基折減50%,自113年7月起分4年緩步恢復稅基)註 | 減徵80% (相當稅率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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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條件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6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等使用者 (more詳見臺北市政府樂租網/社宅專區/常見問題) | ||
| 出租人 | 住宅所有權人(自然人、法人皆可) | 住宅所有權人(限自然人) | |
| 出租住宅 | 限合法建築物 | ||
註:自113年7月1日起,將分4年逐年緩步恢復課稅稅基,自114年期起至116年期房屋稅基分別折減37.5%、25%、12.5%(相當稅率0.625%、0.75%、0.875%),自117年期起稅基不再折減(恢復稅率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