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都市更新案採協議合建方式實施,原土地所有權人於更新期間內死亡,於更新後由繼承人依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予實施者時,是否有稅賦(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優惠? | 111-10-27 |
2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規定的稅捐減免優惠為何?是否有申請期限? | 113-09-03 |
3 | 地主參與都市更新享有地價稅減免期間為何? | 111-03-09 |
4 | 都市更新前後房屋稅差異原因? | 113-09-24 |
5 | 都市更新後的房屋稅會變成多少? | 113-09-24 |
6 | 都市更新後地主獲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自何時起算?是否須由地主提出申請? | 111-03-09 |
7 | 地主以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都市更新,獲配房地面積比應分配少,還要自己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嗎? | 111-03-09 |
8 | 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或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獲配之土地,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 | 111-03-09 |
9 | 地主依權利變換分配結果應分配2.5間房地,實際分配2間房地,其中0.5間之土地持分賣給實施者,是否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 111-03-09 |
10 | 地主如果參與都市更新,後來又不想參與分配土地,有無稅負問題? | 111-03-09 |
11 | 地主原有100平方公尺土地,因實施權利變換,需移轉40平方公尺予實施者抵付權利變換共同負擔,其減少之面積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剩下來的土地再移轉有無減免? | 111-03-09 |
12 | 都市更新地方稅的優惠為何? | 113-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