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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更新案採協議合建方式實施,原土地所有權人於更新期間內死亡,於更新後由繼承人依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予實施者時,是否有稅賦(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優惠?111-10-27
2「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下稱危老條例)規定的稅捐減免優惠為何?是否有申請期限?113-09-03
3地主參與都市更新享有地價稅減免期間為何?111-03-09
4都市更新前後房屋稅差異原因?113-09-24
5都市更新後的房屋稅會變成多少?113-09-24
6都市更新後地主獲配之土地及建築物,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自何時起算?是否須由地主提出申請?111-03-09
7地主以權利變換方式辦理都市更新,獲配房地面積比應分配少,還要自己申報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嗎?111-03-09
8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地上權人、永佃權人或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獲配之土地,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111-03-09
9地主依權利變換分配結果應分配2.5間房地,實際分配2間房地,其中0.5間之土地持分賣給實施者,是否須課徵土地增值稅?111-03-09
10地主如果參與都市更新,後來又不想參與分配土地,有無稅負問題?111-03-09
11地主原有100平方公尺土地,因實施權利變換,需移轉40平方公尺予實施者抵付權利變換共同負擔,其減少之面積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剩下來的土地再移轉有無減免?111-03-09
12都市更新地方稅的優惠為何?113-11-20